众所周知,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以说是头等大事之一了。但是,冲动购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而产生的退定金纠纷,是一件比较让买房人头疼的事。
好在,以后这样的问题有解了。近期,东莞出台全国首例“两天无理由退房”新规。规定表明,以后在东莞买房可以像网购一样,在规定期限内购房者可以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东莞出台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和房企推出的“无理由退房”营销策略有本质区别。
3月1日起执行!
东莞出台“两天无理由退房”新规
近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
其中明确,从3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版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以后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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