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本应和睦相处的母子竟是水火不容,最终闹上法庭要求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子。近日,在平果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母亲黄某与儿子小覃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2009年1月,原告黄某与前夫覃某离婚时,覃某将其本人对本案讼争房屋所享有的份额转给妻子黄某和儿子小覃所有。之后,黄某与小覃在这个房屋内共同居住。在小覃结婚后,婆媳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多,逐渐发展成为黄某与小覃之间的母子矛盾。黄某在诉状中称,小覃对其关爱甚少,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其与小覃已经无法在一幢房子里共同生活。因此,黄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本案讼争房屋。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发现小覃对其母亲黄某的意见也是非常大,其一直声称其母亲黄某经常无事生非,造成家里是非不断。
在审理该案时,主办法官觉得案情特殊,母子恩怨数年,双方矛盾不浅。如果通过简单下判决的方式审结此案,案件是结了,但是双方之间的矛盾可能会更进一步加深,双方的母子感情可能会完全破裂。为此,主办法官前后4次与原告黄某和被告覃某沟通,又找来黄某的前夫进行协调。
在主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黄某与覃某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本案讼争房屋归黄某所有,黄某向小覃支付房屋分割补偿款4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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