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化”服务让土地“活”起来
土地流转不仅有利于农村土地的集约使用,也有效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土地流转在我市仍存在需要突破的瓶颈。
桂林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我市土地流转当前主要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土地分散经营制约着土地流转。由于土地肥瘦不一,不同片区土地的耕作条件、灌溉条件不一。这种土地的分散经营,对承租人而言,为了取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的农户进行协商,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严重制约了土地的有序流转,影响了土地规模效益的发挥。
此外,虽然政策倡导土地要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偏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农业效益低、土地流转渠道不畅、农民经营土地流转价格意识淡薄、农业特色产业少等。
针对在发展中碰到的瓶颈,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解决之道。
灵川县三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秦子明介绍说,近年来,三街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力度,迅速搭建起了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服务平台。
“将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政府政务服务工作之一,就是想要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推动双方流转交易,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秦子明说。
记者了解到,在做好土地流转登记台账的同时,我市不少实现了土地流转的乡镇还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咨询,让农民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备案工作,特别是涉及流转受让方与农户之间的合同签订,政府全过程参与,实施全程“监控”;调解流转双方的纠纷,在维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为企业大户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土地流转带来的“共赢”
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建立,让很多农民都能以满意的价格,将手中闲置的土地流转了出去。规模化的种植,又同时增加了周边村民的经济收入。
“土地不再撂荒,青壮年留在家里发展产业,家里的老人小孩都有人管了,农村的社会治安环境也变好了。可以说,这是土地流转带来多方共赢的局面。”秦子明说。
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我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如去年,市政府出台《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建立原料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带动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桂林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科的负责人说,为了推进土地流转进程,我市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化建设。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农民较广,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同时还要采取多渠道扶持、多部门发力的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企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以此推动土地流转的适度规模经营。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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