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王女士回到家,换了新门锁。4月22日,邻居告诉王女士,有人正在撬她家的门锁。王女士当时就报了警,后来经警察调解,赵国军将房间隔断拆除,而王女士退还2.3万元才拿回房子。其中包括两个月的房租1.5万元,以及赔偿给赵国军的8000元现金。
租客他们威胁要弄死我
肖先生说,2013年8月28日他从博雅公司租了一套房子,签订了为期一年零一个月的合同,交纳了押金1300元、4个月的房租4800元、卫生费720元、维修费280元,总共7100元。
2013年9月30日晚上,张书荣表示,要收回房子,限肖先生10月1日搬走,要是不搬走的话,他就撬锁,把东西都扔到楼道里去。
10月2日,肖先生发现门锁被换后报警并找来开锁公司打开了门。3日上午,张书荣带着三四个男子过来,质问肖先生为什么把门锁打开,还说让其马上搬走,“并威胁我说要弄死我”。
肖先生报警,经过民警协调,张书荣答应退钱,后来迫于无奈,肖先生当天就搬出来了。
随后,肖先生到博雅兴业公司去,最终赵国军只同意退给他2000元。但是实际上肖先生只住了一个月零五天。
法官说案为何罪名是强迫交易罪?
法官胡海介绍,《刑法修正案(八)》对原226条的强迫交易罪进行了修改,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赵国军等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采取换锁、堵锁眼、卸门、言语威胁等手段,使房主、租客产生受胁迫的心理,迫使其继续将房屋租赁给中介公司,或者接受不合理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属于刑法规定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强迫交易3次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或者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三被告人多次强迫他人交易,且赵国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万余元,柳泽臣、张书荣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构成强迫交易罪,符合相关规定。
以前的判决还能执行吗?
对于很多租客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胜诉后,赵国军改变公司名称,让法院找不到自己,因此使得法院不能执行这个问题,胡海法官说,此次判决后,法院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要求赵国军履行判决,赔偿受害人钱财。
据了解,之前警方曾抓过赵国军一次,但最终释放。
庭审后,丰台法院刑二庭庭长李红华接受采访时说,刑法修订前,将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被认定为强迫交易行为,所以对此类黑中介的行为只能以民事纠纷予以追究。
刑法修订后,对本案这样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对黑中介可以进行刑事处罚了。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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