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买房”已被绝大多数家庭列入“人生大事”的清单里。尤其是在房价居高的一线城市,多少家庭为购得一处称心如意的房子耗尽心血,这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如果买的房子问题频现,也将给今后生活带来莫大的麻烦。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为防范购房风险,房掌柜以典型楼市纠纷类型为案例,也给购房者买房提供参考。
签订购房合同 警惕“五证”陷阱
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购房者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李阿姨最近正为了房产证的事情而苦恼。据了解,她儿子婚期将至,李阿姨跟老伴为其置办了一套婚房,当时因为房子价格优惠、地段又不错,李阿姨一时大意没有查清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就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李阿姨一家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寻求帮助。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看清“五证”。即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如果是相关证件复印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记得注意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那么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切记不可马虎。
房屋延迟交付 分清责任方合理维权
“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8月31日交房,现在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赵先生爆料称,自去年买了新房后,全家人都满心欢喜等着交付后入住新家,谁知到了交付日期,开发商联系业主们,称因相关证件未办好,所以延后半个月交房,陈恳地道歉希望大家谅解。一开始,业主们表示也能理解,可过了近一个月后,开发商还是未有任何表示,再次追问后得知,质检验收又要耽误一些时间,反复几次后大家不干了,纷纷前去要讨个说法,而开发商方面也一直未能有明确的表态,忍无可忍的业主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出卖人通常会将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社会事件、恶劣天气、技术难题等作为免责事由。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7
2022-02-15 10:11
2022-02-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