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7平方米房产惊现两本有效房产证
两公司争当“屋主”互相起诉
核心提示
一套707平方米的地下室,出现“一房两证”、两个“主人”,且两个房产证竟都真实有效。南宁市房产局承认工作失误,确实出现了“一房两证”,但无权撤销两本房产证中的任何一本。这倒好,两个“屋主”都说房子该归自己,互相起诉对方,要求法院确认该房产的归属。
9月22日,两名“屋主”分别是两家公司,相关代表带着各自的房产证,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面对面“交锋”。这家公司说,他们拿到房产证、经营该房产已经19年了;那家公司说,他们可是花真金白银买来的该房产……如此乌龙的事件,究竟是怎样发生的?
好乌龙
一房现两张“身份证”
两个“主人”互不相让
房产证犹如房屋的身份证,同一房屋为何会有两个“身份证”?事情要从1992年说起。
南宁市昊壮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昊壮公司)的前身为南宁市住宅建设房屋开发公司,1992年,该公司与南宁市中房建筑公司(中房公司)共同对西关路3号、高峰路96号、98号、100号进行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由于资金困难,1994年1月,两家公司引入南宁市达胜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达胜公司)共同建设开发,后项目命名为平等商厦。
昊壮公司称,平等商厦建成后,由于销售不乐观,1996年6月,双方签约停止销售,对未出售的房产以抽签方式进行实物分配。平等商厦地下室的1420多平方米房产分配给了昊壮公司和中房公司,昊壮公司获得其中707.21平方米。1997年4月,凭着达胜公司出具的证明,昊壮公司在南宁市房产局办理了该房屋的房产证。
可到了2014年11月,昊壮公司突然接到南宁市房产局来函告知,因昊壮公司名下的该套房产出现“一房两证”,暂缓办理该房屋的各项房屋登记。
昊壮公司调查后发现,原来在2013年11月,达胜公司瞒着他们已经取得该房产权证16年的事实,以申请房屋初始登记的方式,将包括昊壮公司所有的该房产在内的2076.22平米平等商厦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到其名下。而南宁市房产局将昊壮公司所有的该房产,又重复登记到达胜公司名下。2014年1月16日,达胜公司迅速以900万元的价格,将2076.22平方米的房产全部转让给了广西百桂投资集团(以下简称百桂集团)。百桂集团在交付了700万元房款后,于2014年10月13日获得了该房产的房产证。事后,南宁市房产局发现错误,马上通知了昊壮公司和百桂集团,希望他们通过司法途径尽快解决问题,避免损失扩大。但昊壮公司和百桂集团都坚持自己是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不肯让步。
初定性
房屋坐落不一致
导致登记错误
南宁市房产局为何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在该局2014年11月上报给南宁市政府的一份文件中,该局分析认为,是因为两本房产证记载的房屋坐落不一致所致。因为昊壮公司的房产证是以门牌号为坐落位置,百桂集团房产证是以门牌号加楼房名称为坐落。目前该局的房屋管理主要以房屋坐落为主,由于两证的前后办证时间间隔长,且申请登记的房屋坐落不一致,造成工作人员在办理后证时,难以核实该房屋是否已经申请了房屋登记。
2022-02-1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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