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百桂集团将南宁市房产局告上青秀区法院,要求撤销昊壮公司的房产证。今年7月,昊壮公司将百桂集团作为被告,达胜公司作为第三人,一并告上兴宁区法院,要求确认平等商厦地下室707.21平方米房产归该公司所有。由于两起案件有关联,青秀区法院裁定中止该案的审理。百桂集团随后又反诉昊壮公司,也将达胜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确认该房产归他们所有,昊壮公司应移交房产给他们,并支付租金损失148万多元。
起争议
是否存在
恶意串通买房?
作为该事件最核心的达胜公司,昨日未到庭应诉。百桂集团和昊壮公司的代表则各讲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昊壮公司在法庭上拿出多份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以证明包括该房产在内的平等商厦项目是由昊壮公司、中房公司、达胜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建设。相反,达胜公司以欺诈手段获取的该房产证,才是不合法的。百桂集团持有的房产证是基于达胜公司不合法办证行为获得。昊壮公司还认为,在该房屋的整个交易过程中,如果百桂公司尽到合理合同义务,就会知道该产权不属于达胜公司,该房屋有实际的权利人、使用人和管理方。百桂集团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合同的义务,其是构成重大的过失,不是善意取得。
百桂集团也坦言,在购买房屋时,他们只是查询了房屋的权属情况,使用权和现状是听信了达胜公司,没有去核实。百桂集团认为,他们是善意取得了该房房产证,因为房产证登记是达胜公司单独所有。由于该房屋没有共有人、同住人,他们已经尽到合同的义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了该房屋,他们才是房屋的所有人。达胜公司和昊壮公司的争议,应该由其双方自行解决。
由于达胜公司未出庭,许多情况尚待求证。该案将择日宣判。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