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重点排查整治7种类型的老楼危楼,以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被列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的7类老楼危楼分别是: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已登记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或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涉嫌擅自拆改结构房屋;2014年度农村危房现状调查D级和C级房屋。
同时《通知》也针对老旧房屋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改造,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各地逐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快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初步完成。广西住建厅将于9月至10月对各地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且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追责。《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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