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15﹞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桂新区中心区山水大道以南、平桂西路以西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201430号地块出让要求:1. 按现状供地。2.竞买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金融机构出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账户时段(期限自出让公告之日起不少于十五日)资信证明。
(二)、201431号地块出让要求:1. 按现状供地。2.竞买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金融机构出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账户时段(期限自出让公告之日起不少于十五日)资信证明。
(三)、建设规划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其中,1.201430号宗地用于建设小剧院群或其他配套设施,并按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其中,宗地含城市道路用地2553.2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2.201431号宗地用于建设小剧院群或其他配套设施,并按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其中,宗地含城市道路用地9921.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5日,持有关资料到我局四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15年5月26日1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022-02-15 10:03
2022-02-15 10:03
2022-02-15 09:59
2022-02-15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