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位于县城新区的两宗地块将进行挂牌出让,总起始价合计17770万元。据悉,一宗地块位于县城新区桂黄公路与百花南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54206.59平方米,起始价为10570万元。
另一宗地块位于县城新区规划百花南四路与桂黄公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48206.53平方米,起始价为7200万元。
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灵国土告字[2015]7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1)土地位置:县城新区桂黄公路与百花南一路交叉口东南角;(2)土地面积:54206.59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兼容使用居住,兼容性用地的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3.5;(5)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057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2、(1)土地位置:县城新区规划百花南四路与桂黄公路交叉口东南角;(2)土地面积:48206.53平方米;(3)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使用商业,兼容性用地建筑面积占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4)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5.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6)绿地率:不小于30%;其他规划条件按灵川县建设规划局文件规定执行;(7)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7200万元;(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10)建设及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万元(11)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 6月16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022-02-15 10:04
2022-02-15 10:03
2022-02-15 10:03
2022-02-15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