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对辖区内的村(社区)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在从前需要村(社区)出具的101项各类证明事项中,取消了52项,保留49项。
仅保留49项社区证明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7月起,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新区1087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一审查。去年共取消86个单独事项、合并38个事项、取消45个事项的前置条件104项、取消61个事项的78份申请材料、压缩14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合计93天;下放169项审批服务事项到镇(街道),61项服务事项到村(社区),保留在部门审批服务事项172项。
与此同时,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还牵头对村(社区)出具的101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最终取消52项,保留49项,减少村(社区)证明事项51.5%。
独生子女证明取消了
在此次清理的村(社区)证明列表中,被取消的证明包括独生子女证明、健在证明等等。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已与相关职能部门达成一致,今后老百姓在办理天府新区辖区内事项时,将不用再需要村(社区)开具这52种证明。
“比如‘残疾人证明’,凭残疾证就可以了,哪里需要再开一次证明呢?再比如‘健在证明’,是居民在领取高龄补贴时,需要先‘证明自己还活着’,但按照规定,公民去世之后是需要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书,并注销户口的,因此只要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完全是可以自行核实该居民是否健在的。”
相关负责人表示,证明事项的大量取消为市民减少了办事流程,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明事项的全部取消。该区公安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以往相比不同的是,以前公安机关需要在社区证明的基础上才能开具证明,现在,如市民有证明需求,公安机关能够查到档案,可以为市民直接开具证明。记者陈俊
2022-02-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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