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法检
一小偷因盗窃被警方行政拘留后,他表示以后遇到犯罪行为会向警方举报。之后,这个小偷两次参与盗窃,作案之后,他两次主动举报同案犯的盗窃行为,还协助警方抓获同案犯,最后一次自己也“乖乖”坐进了警车……
昨日,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颇显离奇的盗窃案。经辩护律师申请,苏坡桥派出所两名警察到庭作证,讲述了这名小偷举报同伙而立功以及自首的细节。经过法庭核实,这名小偷立功、自首情节被法庭采纳。法庭当庭宣判,以犯盗窃罪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
据介绍,昨日的庭审也是青羊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次开庭,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让民警出庭作证,并当庭宣判。
对话主审法官
民警出庭作证 庭审更客观公正
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上述四点,正是庭审实质化根本性内容。青羊法院方面表示,庭审实质化改革,他们现在迈出了第一步。
成都商报:和此前的庭审相比,本次庭审最大不同在哪里?
喻言:通过庭前会议明确争议焦点。其中,曾某是否存在自首、立功情节为最大争议焦点。要查明这一焦点问题,就必须要案侦期间民警出庭作证配合法庭调查。而此前,关于被告人的到案经过、询问等过程大多是以公诉人出示书面证据为准。
成都商报:民警到庭作证可能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喻言:有助于法庭查明事实。以今天的庭审来看,正是两位民警到庭作证,最终使得法院客观了解了曾某的到案经过和检举同案犯并配合抓捕的经过,确认了曾某自首和立功这一从轻情节。最终使得整个庭审更客观公正。事实上,对于是否有非法取证等问题,庭审中,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光靠书面证据法院往往难以核实真实情况。今后民警到庭作证常态化后,将有助于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蹊跷/ 两次参与盗窃 两次举报同案犯
老家在黑龙江的曾某和四川人陈某,虽然都只有24岁,但算起来,这已是两人的“二进宫”。18岁那年,曾某因盗窃罪被青羊法院判刑2年4个月,陈某则因抢劫罪被锦江法院判刑1年。然后,这两个年轻人也因此成为“狱友”,得以相识。
去年12月22日,曾某、陈某二人窜至青羊区石人北路附近一楼房顶,翻窗入户并盗走户主台式电脑、MP4以及现金等财物。12月25日,也就在曾某、陈某二人得手3天后,曾某向苏坡桥派出所杨警官、马警官举报了陈某的盗窃行为。同时协助苏坡桥派出所民警将陈某挡获。但在举报时,曾某隐瞒了自己参与作案情节,还拿到了苏坡桥派出所杨警官提供的200元现金。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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