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房并轨”公租房和廉租房今起并轨
房源共享租金分三档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从今日起,成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全面实行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公租房将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执行三档差别化租金,建立健全准入和梯度退出机制。
保障
严格准入多部门同步并联审核
日前,成都印发《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受理。街道办事处(社区)和乡镇政府应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和申请人信息采集、录入、初审等相关工作。
为规范审核流程,《通知》明确表示,成都市将全面启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管、民政、公积金等多部门同步并联审核,并实现“全域成都”个人房屋权属信息查档。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郑重介绍,“并轨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不会改变,只是实施统一管理,分类保障。”郑重强调,“两房并轨”有利于房源的统筹和资源整合,但不会挤压现有保障范围,也不会降低现有的保障力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的供给将得到优先保障。
租金
租金分三档特殊困难保障对象可减免
《通知》明确,“两房并轨”后将实行差别化租金,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个档次执行。
同时,对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特殊困难保障对象,可在已定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实行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补贴。
成都将建立保障对象依困难程度年度优先摇号轮候制度。公共租赁住房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
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等6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申请对象根据摇号顺序轮候选房。《通知》还明确,针对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间,可申请租赁补贴。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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