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3
中介低价购进加价卖出
让李先生郁闷的是,他为女儿移民在葡萄牙购买的房子,竟然是中介以低价抢先购买后,再加价两倍卖给他的。
李先生是2013年8月与北京某咨询公司签订的委托办理葡萄牙投资移民服务协议,后又与该公司指定的葡萄牙律师签署了《委托书》。之后,李先生得知,其所购的房屋是另一家公司两名员工以18万余欧元当日购买后以55万欧元的价格卖给他的。而这家公司与李先生委托的某咨询公司关系紧密。
“购房过程是咨询公司与当地律师及倒卖者合作完成的。”李先生气愤地说,经评估最终确定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为35万欧元,他实际损失20万欧元。
李先生认为,他所持有的证据足够证明正是由于某咨询公司未能诚信协助购房,导致其损失。“抢先购买房屋再卖给我们,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咨询公司未向他及家人告知房源的真实情况,包括卖房者身份、二手房、真实价格等。
咨询公司的答复是,他们对客户的义务只是协助移民,并没有帮其购买房屋。虽然李先生将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法院未能支持他要求咨询公司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认为李先生委托葡萄牙律师买房,故该律师签署的合同可以视为是原告真实的意思表示。
而另一位购房者万女士比李先生幸运,拿到了部分退款。2014年,万女士与另一家咨询公司签订了葡萄牙居留签证委托合同。咨询公司为万女士设计的方案为购买葡萄牙当地的房产,作为不动产投资,从而符合办理居留签证的条件。
合同签订后,万女士在咨询公司的全程安排下,前往葡萄牙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价款为53万欧元,其居留签证也办理完毕。
但次年2月,万女士及其家人前往葡萄牙度假,与邻居沟通中获知,她购买的房屋的价格远远高于该房屋的实际价格,该房屋实际价值仅为35万欧元。
万女士遂将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后法院判决咨询公司补偿万女士7万欧元。
律师建议
要书面约定国内中介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封跃平律师分析指出,目前房屋中介乱象丛生,不少国内中介在购房国家申请以购房为主营业务的外壳公司。国内实际控制人安排国内客户将购房款打入外壳公司,并和境外机构签订购房合同。一旦客户资金一去不复返,客户通过合同无法向国内中介追偿。因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境外,客户也很难通过域外诉讼来挽回损失。另外,在大多数国家,涉及不动产纠纷一般管辖权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所以,国内购房者身处国内,很难通过国内法院寻求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封跃平律师建议,投资者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或者其他宣传资料应妥善保存,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条件,也可以要求纳入合同中。一定要在置业前进行实地考察,全方位了解所购房产的设置及周围环境。并了解当地房产市场,预防中介层层加价、隐瞒与欺诈等行为。海外房产市场服务分工相当细,建议聘请当地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此外,购房者应将定金及后续房款放到公证公司或由银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不直接付款给业主,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海外购房也要看地段,如果房价比较便宜,一般是在郊区很偏僻的地方,建议不要购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胡文友律师建议,购房者通过国内中介机构进行海外购房,要特别书面约定国内的中介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好管辖法院,最好约定好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文中当事人名均为化名)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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