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小区管理,自觉搞好家居卫生,犬只必须拴养;爱护小区公共设施及绿化,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流,衣服不乱晒……”日前,在天府新区三星镇双堰村,新的《村规民约》已经经过村民民主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天府新区三星镇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依法治镇工作,选择双堰村作为试点,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汇集全体村民的意见,重新拟定《村规民约》,从基层着手,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现状:原《村规民约》不具有操作性
在农村,《村规民约》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1982年,村民自治被写入《宪法》后,各式各样的《村规民约》就在农村遍地开花,遗憾的是,很长一段时间村规民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很多时候就是一种“口号”式的存在。但现实困境是农村的许多问题上升不到用法律调整的层面,在基层治理中,仅靠行政管理远远不够,需要借助道德约束。因此,重拾《村规民约》,就是要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乡村道德、凝聚人心。
基于这一目的,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天府新区三星镇社事办统一安排部署,11月12日上午,天府新区三星镇各村制定《村规民约》(草案)现场指导会在双堰村召开。在会上,三星镇社事办主任李世富说,“现在各村的《村规民约》内容操作性不强,长期不更新、不完善等情况依然存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家应该转变观念,在原来已有的《村民自治章程》的基础上,提炼、浓缩,制定新的《村规民约》,新的《村规民约》应该合法、简明、约束、管用,要把各村当前的工作重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实实在在地放到里面,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村两委引领推动、坚持法律法规保障。”
李世富告诉记者,各村之前也有类似于《村规民约》的《村民自治章程》,但是原来的《村民自治章程》太过空泛,属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范本,而且内容冗杂难懂,针对性很差,因此不具有切实的操作性。
改变:召开院坝会、座谈会 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对于《村规民约》的制定工作,三星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为此,镇党委书记挂帅,成立了依法治村社区领导小组,并把各村支部书记纳入小组成员。考虑到实际情况,镇上并没有一哄而上,而是先将双堰村作为试点村,其他村再循序渐进。
10月末,在制定本村的《村规民约》之前,双堰村的村支书毛国文,带领村委会班子,去天府新区合江镇的一个村子“取经”,毛国文说,“主要是去学习别人的村规民约是咋个制定、咋个实施的。”根据拜访所得,双堰村结合本村实际,11月11日召开了双堰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在会上,各位村民代表一一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全体村民代表对意见进行讨论审查。李世富告诉记者,通过院坝会、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发挥群众自治主体作用,村里把老百姓的意见整理,交给村代表讨论,形成初稿,再交给政府社会管理办公室,邀请各位法律顾问核稿,有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再返回去,由律师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召开村民会议(18岁以上参与,每一户派代表参加会议),一条条通过,再张榜公示,确保新的《村规民约》极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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