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农村自建住房使用安全状况堪忧,处于“无法管”“无力管”“无人管”状态,农民在房屋的非毛坯、改建等使用过程中,往往凭工匠“经验”或自身意愿随意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而成都,汲取“5·12”汶川大地震中农村房屋垮塌的教训,在全国率先将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创新地搭建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情况、能切实保障农户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办法,并实现了“分类指导”,为农村自建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探索出有益经验。目前,成都全市21个区(市)县中242个涉农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农房协管员制度,农房协管员总人数已突破1868名。
关键词:背景
农房安全隐患多
纳入监管势在必行
根据调查显示,成都市农村房屋发展状况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其中,散居自建是主要形态。从整体上看,成都农村自建房屋建造主要在1990-1999年代之间,结构主要以砖木、混合为主。截止到2013年底,成都市农村散居自建房屋登记面积为29314万平方米,其中二、三圈层农房散居房屋分别达到了93.1%和89.4%,“这些农村房屋修建简易、结构体系单薄、弃旧材料重复使用,特别是近年来‘农家乐’活动逐渐活跃,农户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盲目改建、加层增大房屋荷载,非毛坯中擅自拆改房屋形态及主体结构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性、抗震性。”成都大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建瓴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与这些安全隐患相比,各地农房使用安全监管却处于“盲区”。吴建瓴坦言,目前,全国尚无一部针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系统性法规,有关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十分薄弱。长期以来,农村房屋没有真正纳入到城市统一规划管理中来,其发展具有很大的自发性、滞后性。而在农村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上,更呈现出边缘化、事后处理等特征。
将农村房屋使用安全行为纳入统一管理,成都率先在全国“破题”。根据省建设部门负责人介绍,有这样一个统计,在2008年发生的“5·12”汶川大地震所有倒塌住房中农房占到了85%,不难看出,保障农村房屋安全势在必行。为此,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协管制度,创新性地将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纳入到了统一的监管体系,填补了该工作在立法层面的空白。
关键词:经验
成都经验受肯定
农房协管员制度解决农房“三无”问题
2022-02-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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