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统一规范了路外停车场白天、夜间时段的划分。白天时段指8:00至20:00(含),夜间时段指20:00至次日8:00(含)。同时,明确了加价政策,增加了游览参观点停车场和超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加收50%的政策。
新标准还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暂存暂扣的车辆,在规定的查封、扣押期间发生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由实施查封、扣押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后,因车辆所有人自身原因产生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小区停车场对外每次收5元
新标准完善了住宅小区停车场计费方式。
明确计费时段分8:00-24:00、24:00-次日8:00两个时段。对车辆临时停放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计次收费。
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住宅停车场,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按每次5元收取,超过24:00,另加收5元;业主访客临时停车2小时内(含)不收费。室内(含架空层及地下停车场)停车场划分为两类:实行智能计费和配备监控设施的按一类收费,即小型车车辆停放服务费(月租)160元,小型车车位租赁费(月租)280元;其它的停车场按二类收费,即小型车车辆停放服务费(月租)120元,小型车车位租赁费(月租)210元。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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