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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仙葫利源商住城数百栋楼无物业管理 想缴水费无人收

来源:房掌柜  整理 桂林房掌柜  2019-01-22 10:38:40
[摘要]2018年12月20日,因利源商住城拖欠了数十万元水费,绿城水务切断水管停止供水

2018年7月1日,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房公司”)撤出对仙葫利源商住城的日常事务管理后,该商住城便陷入了没人收水费的境地。2018年12月20日,因利源商住城拖欠了数十万元水费,绿城水务切断水管停止供水,后经仙葫管委会协调才得以恢复。

对于有数百栋楼但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未装“一户一表”的商住城来说,谁来收水费是一个很头疼的事情。如今,经多方协商,问题有了初步的解决方向。

1 现状

开发商突然撤出 想交水费却无门

许先生等住户告诉记者,利源商住城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共有500多栋,均是六层高,土地是住户从广房公司购买的宅基地,该公司负责“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排污管及平整土地),住户负责出资建房。

长期以来,该商住城未请物业公司,一直由广房公司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并代收代缴水电费等费用。由于最初安装的进水管口径小,而住户越来越多,从而出现水压很低的情况,四楼以上基本上没水。为能正常用水,家家户户都在楼顶安装了储水罐。

许先生说,2012年,应住户要求,广房公司向水务部门申请安装“一户一表”,但因水改所需资金太大,结果未能成功。2018年7月,广房公司宣告撤出,随后就无人收水费;同年12月20日,因拖欠水费多达数十万元,绿城水务停止供水,经仙葫管委会调解后才恢复供水。

“水是暂时用上了,但还是没人收水费,这样下去会越欠越多,到时候还是会被停水的。”许先生等住户说,经他们了解,有些住户不想享用“免费”水,想把水费直接交给绿城水务,但绿城水务以未装“一户一表”为由执意不收。

1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广房公司在利源商住城的办公室,发现已关门。

2 苦衷

多数住户不交费 每年垫资上百万

广房公司作为利源商住城的开发商,为何突然要撤出?1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广房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讲述了前因后果。

据介绍,广房公司将宅基地卖给私人建房后,一直作为前期物业常驻利源商住城,义务代收代缴电费及清理垃圾等,但是,大多数住户长期不愿交水费,即便采取多种方式催缴也无济于事,而绿城水务是根据总水表直接从广房公司账户全额划扣水费,这就造成广房公司每年都要垫付上百万元。

其次,如今利源商住城入住率已达98%以上,广房公司认为本公司非物业公司,现有的水表账户是该公司在项目开发时的施工用水账户,并非居民生活用水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房公司没有权利和义务代收代缴水费。

此外,近年来,广房公司经营出现下滑状态,上级部门要求撤销一些没有效益的部门。“我们公司义务代劳了十几年,水费也垫付了十几年,现在没有能力继续做‘雷锋’了。”综上各种因素,广房公司便在2018年7月1日撤销(注销)各住户的用水账户。

在撤销(注销)用水账户前,广房公司也曾张贴告示,建议住户向绿城水务申请安装“一户一表”,以免用水权益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广房公司将尽力协助配合住户办理“一户一表”的相关手续。

3 争议

水改所需资金大 由谁来收这笔钱

为什么至今未装“一户一表”?

据广房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多次申报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经多次协商,绿城水务表示只改造进水管是不行的,要重新铺设管网,经预算所需资金达700多万元。

至于由谁埋单,绿城水务有关负责人答复记者称,总表住宅小区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需小区委派代表(如业委会)牵头组织,取得小区全体住户的同意,以小区名义向水务公司提交申请,并承担改造费用;对于水压达不到要求的用户,需安装二次加压设备并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相关改造及二次加压设备费用由用户出资。

对于由谁来收这笔钱,各方持不同意见:绿城水务要求广房公司先行垫付,然后再找住户收;广房公司认为自己多年来已垫付数百万元水费,再垫付水改资金是不可能的,应由绿城水务自己找住户去收。

4 方向

目前正在做方案 问题将逐步解决

各方都不愿收水费,“一户一表”无法装……这样拖下去,总不是个办法。

对此,绿城水务答复记者称,仙葫利源商住城小区为总表用户,针对目前小区的管理现状,若需申请进行“一户一表”的统一改造,建议由辖区仙葫管委会牵头、社区等部门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管理机构,推举代表牵头组织,提供相关材料向绿城水务申请改造。

在小区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前,根据《南宁市供水节水条例》,贸易结算水表(即总表)后的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建议由仙葫管委会牵头、社区等部门指导小区寻求临时管理团队,广房公司配合提供原抄表名册和交费资料,恢复小区内部的水费抄收。

“这些问题也不是‘死结’,总有解决的办法。”广房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派人逐户打电话征求意见,其中有80%住户愿交钱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尚有20%住户暂不同意,“如果绿城水务需要住户的材料,我们会全力协助,全部提供给他们”。

针对利源商住城的问题,南宁仙葫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组织相关部门召集广房公司和绿城水务进行磋商,目前利源商住城先正常用水,绿城水务正在制作供水管网改造方案及预算,所有问题将会在各方积极协调下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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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宁市仙葫开发区的利源小区,现有住宅楼520多户,住房3000多套,却只有一条直径150毫米的进水管,承担着整个商住城的供水。由于近两年来小区入住率显著提升,这条水管的供水能力明显不足,3楼以上住户经常被停水,用水往往要等到深夜甚至凌晨。据了解,利源商住城系业主自建房,地皮则统一从原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购得。业主反映说,当初购买土地时双方合同约定,房地产商负责“通电通水通路”,如今房地产商却在推脱。房地产商则称,双方早已履行完合同,业主如需改造供水设施,应自行集资解决。

业主

大热天停水 生活很悲催

5月28日南宁市天气炎热,这让仙葫开发区利源商住城的业主更揪心了。原来,随着近两年来利源商住城入住率提高,原先的供水管道供水能力明显不足,使该小区3楼以上住户经常处于停水状态。

29日上午,看到记者前来采访供水问题,七八名业主立即把记者团团围住。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利源商住城520多户居民楼的业主,都是从1996年起,陆续从原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处购买地皮,然后统一盖成6层高的居民楼。“仙葫开发区距离市区比较远,刚建成的居民楼入住率不高。如今,入住率大幅提高后,供水问题日趋严重。现在每天除了深夜和凌晨,3楼以上住户基本全天处于停水状态。”有业主反映道。

记者在利源小区了解到,业主的房子主要用于出租,而由于供水问题,使房屋租金一降再降,严重影响出租收益。究其原因,整个商住城只有一条直径为150毫米的供水管,难以承担520多户居民楼的供水需要。

业主周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其中第四条约定:“甲方(房地产商)负责乙方(业主)申请用地的通水、通电、通路,乙方可按甲方提供的建设规划以及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然而,根据该条内容,利源商住城的业主代表多次找原房地产商协商,请求对方出资整改供水设施,但是均遭到拒绝。 

地产商

合同已履行完 彼此互不相欠

当日下午,记者找到原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发现,该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物业部经理吕辉在获得公司授权之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吕辉告诉记者,利源商住城占地共230亩,原先是一片丘陵,系该公司出资平整以后,分别出售给538住户按统一标准自建住宅楼的,如今已建成520多栋。

吕辉认为,当初安装配套供水设施,供水能力是根据水务公司的要求和标准设计的,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开通使用。如今事隔多年,当初合同中规定的“通水通电”,实际是为了满足业主建房所需,而非今后无限期保证居民供水供电。再说布了管以后,十几二十年都没出现供水问题,只能说近两年来仙葫一带发展快、人口大量增加、附近新建楼盘增多,可能是这些因素导致供水紧缺。

“业主付清购买地皮的钱,公司把地皮交付业主,并保证通水通电使业主顺利建成房屋,双方的合同实际已经履行终结,彼此互不相欠,谁也没有理由再去找另一方算后账。”吕辉认为。

至于利源商住城的供水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对此疑问,吕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如果需要改造供水系统,应该选出业主代表,然后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由供水企业根据实际用水量重新规划设计,所需改造费用由利源商住城全体业主共同分担。

律师

格式合同不明 法律支持业主

针对利源商住城与房地产商产生的纠纷,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根据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第四条“房地产商负责业主申请用地的通水、通电、通路”的约定,房地产商的义务并不仅仅是把地皮交付给业主就终结了的,还应该包括业主用水在内的“三通”问题。虽然双方对 “通水”的具体内容不够明确,但《合同法》第62条第五、第六项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也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原则履行。黄家巧认为,双方对“通水”虽然约定不是很详细,但依照通常的理解,应该是指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使用。

那么,目前小区用水不正常,能否认定房地产商违约呢?黄家巧认为,目前小区入住率的提高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这是设计供水设施时就应当预见到的。

黄家巧认为,至于甲方所称“当初合同中规定的通水通电,实际是为了满足业主建房所需”的解释,只能说是一方对合同的理解,与另一方的理解有分歧。从业主的陈述来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应当按照业主的理解履行合同。

(房掌柜整理自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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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简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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