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租房市场传统旺季。不少刚进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因为缺乏租房经历,很难识别和招架一些“黑中介”的“套路”——连蒙带骗加恐吓,落入租房消费陷阱只能自认“倒霉”。
打折、洗房、放狠话,“坑”“坑”不断
“租房前说好每月1000元租金,但签合同时又要额外收取100元/月网费。”租住在大连理工大学附近的陈璐,毕业一年换了三次地方。有毕业生向记者反映,在签订租房合同后,排污费和热水费也少不了,一些“黑中介”和二房东总会巧立各种收费名目,“坑”你没商量。
记者近日以刚毕业找房为由来到大连市高新区凌水路上一家房屋中介,一名工作人员带记者看房后表示是其一个朋友对外出租的,声称如果不通过中介签合同就能在租金上“打折”,这样房东可省下一笔中介费,记者也可以省一点租金。“何乐而不为?”他问记者。
因为大多数毕业生手头并不宽裕,以“打折”等为由的低租金成为某些“黑中介”诱骗毕业生惯用的圈套。
记者走访发现,有的二房东向租客声称隔断房被相关部门查处,实则是自导自演的戏,其目的是将上一批租客清退,以便安排下一批租客继续住进隔断房,如此反复从中谋取暴利,这在圈内被称为“洗房”。
“小孩,租房考研的”“小情侣,整租的来”……记者进入一个名为“大锤租房红包群”的微信群后发现,许多房屋中介工作人员瞒着所在公司为二房东介绍租客,成交后会有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红包,就算带租客看一次房或推送租客的微信名片也会有丰厚的“茶水费”。
“看人下菜碟,社会经验不足的毕业生更好忽悠。”一位从业3年的房屋中介工作人员说,许多“黑中介”与二房东摸清了外地人耗不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忽悠不成还会“放狠话”来威胁恐吓。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玉鹏说,房屋“黑中介”在毕业季最为猖獗,专骗没有经验的初来乍到者,毕业生租房时要提高警惕。
多留个心眼,谨防落入租房陷阱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说,明显过低的租金或零佣金,往往是“黑中介”为骗取订金、租金设下的圈套。毕业生在租房前最好先比较一下邻近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的房源信息需提高警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近日发布《毕业生租房风险提示与防范》,提示毕业生警惕不规范租赁合同、押金扣留条款、低租金和零佣金等消费陷阱。
业内人士提示,“黑中介”往往在租赁合同中不明确约定或设立不合理的押金扣留条款,当退租时,常常以房屋受到污损、设施设备家具损坏丢失、水电气欠费等为由强行扣留押金。为防范此类陷阱,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押金退还、扣留的具体情形。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区警务处副处长张晓鹏说,毕业生租房时要确认出租人是否为房东本人,还要注意查看房东是否与属地派出所签订了治安责任保证书,并进行实地查看,不要租住墙体倾斜开裂、电线私拉乱接等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丁玉鹏说,毕业生如遇上纠纷,可拨打当地市民服务热线,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适时建立“黑名单”制度,让“黑中介”寸步难行
近年来,随着多地住房价格走高,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层面,纷纷出台各类政策,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扶持力度,满足多层次需求。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房屋租赁市场虽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仍亟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应该尽快出台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规范承租人、出租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行为。
毕业生遇到的租房陷阱是房屋租赁市场不规范突出表象之一。前不久,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其中特别提出将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王磊表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提高“黑中介”的违法成本,并适时建立“黑名单”制度,让“黑中介”在全社会寸步难行。
“毕业生查找房源信息时,要尽量通过大型品牌中介机构或政府搭建的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等正规渠道。如果遇到租房陷阱,可回学校登记备案。”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赵亮说,通过讲座、宣传海报、社交软件平台推送租房提示等方式,对毕业生讲解具体案例为主的安全教育也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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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也是租房季。对于刚离开学校的“社会小白们”来说,一不留神就可能落入“租房陷阱”,蒙受损失。如何防止掉入陷阱,四条提醒请切记!
识别黑中介黑二房东如果你通过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黑中介”或“黑二房东”租房,你将很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租金、押金等被卷走;2.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被驱逐;3.租赁期间随意涨租;4.到期退租时无故被扣押金;5.投诉举报无门……
为防范此类陷阱,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你可以:
1.通过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工商登记
2.通过登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交易平台”→“经纪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公示”→“从业机构档案”中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备案。
3.查看出租房的房屋权属证明和出租人的身份证件,确认出租人是否为房东本人,如出租人不是房东本人的,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警惕看房前先交“带看服务费”
当你在网上看到一套超高性价比的房子,兴冲冲地联系中介看房时他会说:“可以啊,你先来我们店里吧。”
当你顶着烈日去了门店时,他会说:“这套房子很俏,已经租出去了,我们有差不多的房源可以带你去看,但你需要交400元服务费,我们保证帮你找到满意的房子,这是单子,你交了钱签个字我们马上带你去看房。”
当你交了钱跟着中介去看房,你发现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隔着好几个美图秀秀。实际看的房子不仅物不美,而且价不廉。
当你不想和这个中介继续合作,想拿回服务费时他会说:“你看看单子上写得很清楚哦,不在我们这里租只能退你150元。”
所以,在交钱之前,要想清楚自己是否接受“先交服务费再看房”。
按月付租,小心“被租金贷”
有的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借助新兴网贷平台,故意隐瞒网贷事实,以“按月付租”诱骗租房人办理租金分期贷,导致租房人在不知情下“被贷款”,面临贷款不易取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
为防止“被贷款”你需要:
1.特别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
2.“按月付租”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等。
如果你了解清楚租金贷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你需要:
1.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
2.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解约及违约条款等。
签合同,要采用示范文本
当你好不容易找到了心仪的房子准备签合同时,你觉得合同里写的很多条款让你觉得自己完全就是个弱势群体时,中介会告诉你:“我们所有的合同都是这样的!”
然后你签下了带有类似“霸王条款”的合同:
1.出租人可单方面涨租。
2.单方解除合同。
3.要一次性预付全年租金。
4.不明确约定或设立不合理的押金扣留条款。
你有可能会面临
1.合同期未满被告知要涨租金。
2.无任何理由被要求搬离。
3.因对房屋设施设备、居住环境、合租人等不满意而提前退租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4.当退租时,出租方以房屋受到污损、设施设备家具等损坏丢失、水电气欠费等为由而强行扣留押金。
为防范此类陷阱,你可以:
1、登录“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版)》等示范文本的通知”,下载查看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版、通用版和企业版),采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租赁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
2、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条款,特别是要关注涨租、解约、退租、赔偿等条款,不要草率签订租赁合同。
3、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押金退还、扣留的具体情形,最好是约定:如需扣留押金,应由出租人提供证据。如合同对扣留押金的举证责任和扣留押金的情形约定不明确的,要在房屋交接入住时,同出租人一起对出租房及室内设施设备家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填写物品交接清单并标明损坏状况等;要记录好水电气表的数值,必要时拍照存证。
(房掌柜整理来自新华社、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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