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相关人士指出,同一小区存在不同物业形态,但在同一张选票上投票决策涉及各自不同利益的决议时,客观上的确可能造成人数较少业态下的业主“被投票”。
据调查,目前在一些大的小区里,别墅、洋房、高层住宅同处一个小区的很多,这些业主都或将面临这一尴尬问题,可能出现人数众多的电梯高层业主投票决定涨了别墅住户的物业费的尴尬现状。
成都棕东小区129户电梯公寓业主在投票决策是否上调物管费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已经“被投票”了,即使全体电梯公寓业主都投反对票,也无法改变上调0.8元/平方米·月物管费的事实。
原来,这个小区640户业主中,有456户系多层业主,占比70%以上,在这次物管费涨价的方案中,多层上调幅度,要比电梯公寓低一半。因此,当小区唯一的业委会把不同类型住户的物管费涨价方案,放在一起让全体业主投票时,由于多层业主支持声较大,反对声很高的电梯公寓业主即便全体反对,也无法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他们在全体业主中的占比实在太小。
背景
小区住宅呈三种业态
物管费涨价幅度不同
位于武侯区郭家桥街的棕东小区存有多种物业形态,小区内有竹林公寓3栋、棕东小区多层12栋、电梯公寓1栋,同时还有商铺、车库等业态。今年上半年,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成都向阳物业公司提出了上调物管费的请求,并通过相关流程,进入了业主大会决策程序。
今年4月15日,成都向阳物业服务公司在棕东小区内张贴了调整物管费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小区拟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棕东小区多层物管费从原来的0.50元/平方米·月,上调至0.85元/平方米·月;竹林公寓物管费从原来的0.18元/平方米·月,上调至0.50元/平方米·月;电梯公寓从原来的1.00元/平方米·月,上调至于1.80元/平方米·月;商铺从原来的0.6元/平方米·月,上调至3.00元/平方米·月。
5月9日,棕东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和向阳物业公司联合下发“调价公告”,该公告显示,业委会将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棕东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第4款、第8条、第9条的规定,调整棕东小区物业费价格,业主委员会决定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定于2015年5月11日至14日由工作人员采取书面的形式上门征求业主意见。
在预定的期限内,业委会工作人员持“棕东小区第三届业主大会会议征求意见表”上门填写了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上,依次载明了不同物业形态的上涨价格,并在意见表的下端罗列了“同意”或“不同意”两个选项,同意业主在“同意”后面的框框内画钩,不同意的业主,则在“不同意”后面的框框内画叉。
5月20日,业委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统计的结果。从建筑面积的统计结果显示,同意票的建筑面积达74.91%,不同意票的面积占17.76%。从业主户数的统计结果显示,640户业主中,同意票的户数460户,达71.88%,不同意票的户数占19.53%。上述投票结果,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面积过半”、“总人数过半”的要求,投票结果宣布有效。
矛盾
电梯公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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