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继续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启动建设74个示范村;2016-2020年,每年创建30个以上示范村;2020年实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覆盖……昨日,记者从邛崃市获悉,该市出台了《邛崃市2015年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实施意见》,对幸福美丽新村提出了总体要求、细化了具体标准。
记者了解到,邛崃市将围绕“三条示范线”(西部灾后重建农业产业提升示范线、“成新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邛州大道“一线一品”示范线)和“3个10万亩”(10万亩核心水稻示范基地、10万亩粮经产业高产高效成片示范基地、10万亩茶叶)重点区域,结合旧村落(庄)改造、传统院落民居保护、主要节点林盘打造,突出扶贫解困、产业提升、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重点内容,建设一批“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
同时,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邛崃市以六个指标作为考量一个村是否是幸福美丽新村的基本标准。农民收入方面,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要达到1.3万元及以上,灾后重建10个镇乡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2万元,基本消除贫困户。产业上,需有1-2个优势特色产业,农民主导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住房方面,要全面实施“建设、改造、保护”,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左右,住房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住得安全。在公共服务类的指标方面,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达到300平方米及以上,按照“1+21”标准配套公共服务(邻近村可共享),公共服务覆盖面达到100%。环境治理的要求为:以“四改六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院落整治面达到100%,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文化方面,每年要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4次以上,群众参与面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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