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2018—2019年广西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尽快解决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
《方案》中明确,2018—2019年广西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要分解落实国家下达全区农村危房改造63945户,总投资约38.37亿元。
同时,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拨付方式,要求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集中统建的除外),不得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在补助标准方面,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 2.65 万元/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1.5 万元/户的标准执行。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原则上,对C级危房要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的农村危房改造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建好新房拆除旧房。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全区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需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根据要求,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将在2018年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5月底前基本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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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8-2019年广西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实施。按计划,我区力争年底前剩余4类重点对象6394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6800户)危房改造全部开工,明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
建档立卡贫困户获2.65万元/户
根据《方案》,此次广西针对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总投资38.37亿元,实施 63945户危房改造。其中,南宁市3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653户)。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1000元,按每户建房60平方米计算,户均投资6万元。我区将通过“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本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65万元/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1.5万元/户。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按“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3人以上家庭不超过80平方米/户
农危房改造,按什么标准建设?据介绍,原则上,全区各地将对C级危房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的,将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建好新房拆除旧房。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4人及以上的农户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无自筹能力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需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为了让困难群众早日搬进新家,《方案》明确,列入本批农危房改造的项目,今年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5月底前竣工,2019年6月至8月进行竣工验收。
(房掌柜整理自南宁晚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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