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显示,年内集团收入约为13.52亿港元(2017年:约1.52亿港元),较去年大幅增加约11.99亿港元。
公告称,于期内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其中一个马鞍山项目荟晴(位于马鞍山恒光街)于2018年3月竣工及交付。而利润大幅提升乃主要由于确认荟晴的溢利及出售两间附属公司的50%及60%股权获得的收益所致。
业绩期内,宏安地产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约为18.08亿港元(2017年:约3880万港元)。溢利录得显着增加乃主要归因于确认荟晴的溢利及出售两间附属公司(分别持有位于油塘四山街13及15号及马鞍山白石耀沙路(沙田市地段第601号)的物业发展项目)的50%及60%股权获得的收益。
于2018年3月31日,集团的投资物业组合包括位于香港的商用及工业用单位,账面总值约为15.17亿港元(2017年:约12.29亿港元)。
业绩期内,集团总租金收入约为2260万港元(2017年:约259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约330万港元。总租金收入减少主要归因于数项物业在接近2018年3月31日出售。
于2018年3月31日,集团总资产减流动负债约为67.47亿港元(2017年:约48.08亿港元),而于2018年3月31日的流动比率则约为2.09倍(2017年:约1.97倍)。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于2018年3月31日,宏安地产集团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同项目约为15.59亿港元(2017年:约13.57亿港元)。
(房掌柜整理来自格隆汇、观点地产网)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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