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售价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不予网签
就在开发商刚刚经历了一轮限购政策的暴击之后,4月2日,中山限购再次升级。
当日,中山发布《中山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开发企业申报备案价格高于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3%或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3%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新房售价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不予网签。价格备案制度效力追溯至3月26日。
该政策一颁布,开发商就不淡定了,本来打算等待半年之后,外地人具备了‘半年社保或者缴个税记录‘的购房资格后再进行推销。而限签政策的颁布无疑粉碎了开放商的“美梦”,进一步遏制了楼市涨价的趋势。
一位资深行内人士表示,“限购后东区实验高中对面一个楼盘,首期开盘价仅1.3万,而如此核心区域的楼盘,此前业内普遍预计会达到1.6万元,市场已经积极响应了政府的政策。”
5月2日:
备案价格实行一房一价
房产企业十二种不可为行为
5月2日的政策是4月2日新政的补充版,它进一步细化了此前政策对于开发商在网签、备案价格等方面的操作要求。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操作指南》规定,当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 5%,商品房将无法进行网上签约。同时开发企业申报备案的价格实行一房一价的制度,每套房单价可以不同,但均价不得高于基准价的3%。
另外,5月19日晚,住建部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了十二种不可为的行为,包含典型的炒作、欺瞒、以及常见霸王条款,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为买受人垫付首付等,不得 “价外加价”;不得“一房多售”等等,如有违反,将按规处罚。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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