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4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方)及公司若干境外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一组财务机构订立贷款协议。
贷款协议所涉及为一笔1.35亿美元的美元及港元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附带额外2.65亿美元的增额权),最后还款期为自首次动用款项日期起计36个月及动用款项期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6个月。
根据贷款协议,控股股东将共同维持不少于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51%的实益股权,及林中先生、林伟先生及林峰先生任何一人须留任董事会主席,否则将会构成违约事件。
于公告日期,控股股东共同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7.13%的权益。
2022-02-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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