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莫刚和25岁的李强都是桂林一个小区的保安,他们买来警服等道具,假扮交警去骗钱。16日,记者从秀峰法院获悉,两人因犯招摇撞骗罪,都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莫刚是灌阳人,李强是河南人,两人因为同在桂林秀峰区一小区当保安而认识。因为年龄相近,两人平常也很聊得来,可是,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出了歪点子,想假冒交警出去搞点外快。2016年11月13日晚上11点左右,李强提议让莫刚和自己一起冒充交警出去查车骗钱,莫刚当即表示了同意。
随后,两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窜至绕城高速公路一大桥处,穿上交警的警用雨衣、反光背心,系上白色腰带,头戴警帽,打扮成交警的样子,并在车头放置警灯,携带障碍锥筒、对讲机、警棍、手电筒等“道具”,冒充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拦停盘查。在以查酒驾为由拦停第一个车主李某时,因李某要求两人出示警官证导致骗局失败,两人让车主李某驾车离开了。
但他们并未死心,次日凌晨零时30分,两个“影帝”又驾车窜至秀峰区丽君路天桥下,冒充交警将李某某驾驶的轿车拦停,随后以李某某违反交通规则为由骗取其400元。随后,两人用掉了200元,余下200元被莫刚占有。
2016年11月18日下午3点左右,两人在工作的小区附近,被侦查破案的公安人员抓获。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两人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
秀峰法院认为,莫刚、李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了招摇撞骗罪,对他们都作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判决;责令两人退赔车主李某某经济损失四百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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