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6年11月24日的桂林市南城电器城火灾,日前象山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火灾事故认定书。
11月24日8时15分,桂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57号南城电器城门面起火。火灾烧毁电器、电子零配件、土特产等商品及办公、生活用品一批,过火面积约为2800平方米,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部分烟熏,中山南路地下商业街部分门面受水渍,无人员伤亡。
桂林市象山公安消防大队对起火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8时10分许;起火原因为中山南路57号南城电器城一层1-8号门面内东南角柱子北侧距地面约1.55米的插座故障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技术鉴定报告、现场照片以及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
当事人对若对认定有异议,可以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公安消防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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