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租用了房东韦某的房屋经营生意,但是却拖欠房租不支付,韦某为此诉至法院。近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共识。
韦某与黄某于2015年4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黄某租用韦某的房屋经营烧烤店,协议约定租金为三年,从2015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3日,每年租金30000元,按年支付,每年4月30日支付当年租金。黄某已向韦某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本应在今年4月30日支付,但黄某到期没有支付租金,韦某多次向其催付没有结果,便起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是因为拖欠租金起纷争,案件争议不大,于是便召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黄某表明自己是因为家里有老人生病,才没能及时支付租金,希望韦某能体谅。韦某了解情况后,同意给黄某一段时间缓一缓。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定于今年12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租金30000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2022-02-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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