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被占 男子一怒砸烂对方车窗
提醒:驾驶员占用他人车位时最好留言说明
看到自家的停车位被占,苏先生借着酒劲,将对方的车窗砸了个稀巴烂。酒醒后,苏先生懊悔不已,因为车损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他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该案在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占位现象挺常见,如果实在有急事需要占用停车位,不妨留下自己的名片,以便及时挪车。
苏先生30岁,家住仙葫开发区凤凰台小区。今年5月8日凌晨3时许,他喝酒后开车回家,进入地下停车场后,他发现自家的停车位被一辆大众POLO汽车霸占了。一时间,苏先生很生气,他借着酒劲,拿出汽车车头锁,将对方车辆左右两侧挡风玻璃、后排挡风玻璃砸烂。经鉴定,该车受损数额达5869元。
砸车后,苏先生回家休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砸车的举动已涉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苏先生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275条,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苏先生自愿认罪,他很懊悔,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
对此,苏先生的律师辩称,在这一事件中,受害人也存在过错。其明知这是私家车位,仍将车辆停放于该位置,且未留下联系电话。苏先生在找不到受害人的情况下,做出了冲动的事情。苏先生虽然有过错,但存在从轻或减轻情节。
公诉机关则认为,在这一事件中,受害人虽主观上存在过错,但不应该成为苏先生泄愤的理由。此外,苏先生的行为已经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构成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故应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日作出判决。
[庭外调查]
随着车辆的增多,车位渐渐成为稀缺资源,从而也使得专用车位被占的情况屡屡发生。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小区私人停车位被占用,有时候小区的公共道路也会被乱停放的车辆堵路。
市民潘先生所住小区内设有幼儿园,每次到上学、放学时段,不少家长开车来接送孩子。有的家长找不到车位,便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公共通道上,导致业主的车辆无法通行。潘先生表示,如果确实需要临时占用他人车位或者公共车道,建议车主在车窗显眼位置附上纸条,说明占用的原因,并留下电话号码,方便别人及时通知挪车,从而将因占用、堵路而导致的坏情绪降到最低。
爆胎侧翻 货车阻断交通个把小时
提醒:出车前要对车辆轮胎进行检查
昨日下午5时左右,位于南宁市绕城高速G7201石埠往安吉方向56公里+100米处,一辆运送石板的货车突然发生爆胎侧翻,导致该路段堵车1个多小时。货车驾驶员在车辆发生侧翻后自行爬出驾驶室,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22-02-17 10:38
2022-02-17 10:35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