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路一垃圾中转站未办批建手续违规在建
既然是违建 为何还要建?
近日,家住东安路荣和·林溪府的业主何先生向本报爆料,说就在小区附近,一个垃圾中转站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就建了起来。何先生连同附近楼盘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这个问题,但垃圾转运站却一直在建。
这个垃圾转运站到底是不是违建?记者进行了采访。
●怨有怨的理由
6月29日,记者在东安路北侧看到,一个在建的垃圾转运站大门紧闭。透过大门缝隙看到,这栋建筑纱网和木架都未拆掉,建筑前还摆放着水泥砖和沙土。
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垃圾转运站大概在今年3月份开建,前几天还挂着“封顶大吉”的大字,后来把横幅撤掉了。“现在附近业主闹得比较凶,工人就不搞了。”
与何先生住在同一小区的陈先生说,垃圾转运站紧挨着敦木村、冠泰·中隐小城、荣和·林溪府、清华园等住宅区,不远还有榕湖小学(琴潭分校)。“垃圾转运站建在居民、学校居民密集区,实在不合理,长期存在必然会对居民、学生的身体造成影响。”
陈先生表示,他查阅过网上资料,说是垃圾转运站不宜建在居民区,特别是需要远离小学。
何先生告诉记者,他与附近几个楼盘的业主去过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等部门进行过投诉。他表示,虽然相关部门下达过相关处理文件,但垃圾转运站里的工人还是经常晚上偷偷地动工。
何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他用手机拍下的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
市规划局在《桂林市规划局关于依法查处秀峰区东安路垃圾转运站违法建设督办的函》中表示:位于东安路北侧、“荣和·林溪府东区”和“冠泰·中隐小城”东南侧正在新建一座垃圾转运站,经查,该建筑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也不符合经批准的琴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违法建筑,并要求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进行查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下发了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东安路垃圾转运站违法施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则发文指出,该项目尚未到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陈先生认为,上述有关部门文件和表态,已经能够证实该垃圾转运站完全没有经过定点规划、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也未经过环保评估,应当属于违建,因此陈先生质疑,为何就不能对它尽快拆除?还要继续施工建设呢?
●建有建的苦衷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垃圾转运站的业主单位——— 秀峰区环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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