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以经商为名,竟在我市一商业广场明目张胆摆放百余台赌博机,吸引大批赌徒参赌,牟取暴利。近日,秀峰区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8月,男子刘某自称受老板委托,与桂林一商业广场签订合同,将商场一楼整层租下。随后,刘某等人采购龙虎机、捕鱼机、转转机等赌博机总计116台,摆放在商场吸引赌博人员参赌。由于赌场规模大、涉赌金额大,赌徒相互介绍,赌场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间,刘某及羊某等6人受幕后老板聘用为赌场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对赌场服务员管理及工资发放、赌博资金管理结算等工作,老板每月向6人发放4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工资。刘某还负责将赌博获利转给老板。为让赌场资金结算隐蔽,羊某则为赌场提供超市和加油站的POS机进行资金结算。
2015年4月30日,我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该赌场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查获赌博游戏机116台,抓获涉赌人员68人。同时,民警现场抓获羊某等5名嫌疑人。当年6月5日,潜逃一个月余的刘某被抓获,对幕后老板仍在侦查和抓捕中。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参赌,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2022-02-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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