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8月7日至 2015年8月31日到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8月7日至 2015年8月31日到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9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桂林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或指定地点)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P101号地块:2015年8月18日8时00分至2015年9月2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02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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