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告字﹝201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乐和工业园国道321线北侧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临桂挂牌地块
(一)201508号宗地出让要求:1.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2.该宗地包含规划道路面积683.7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3.按现状供地。
(二)201509号宗地出让要求: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该宗地包含规划道路面积55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3.按现状供地。
(三)201510号宗地出让要求: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该宗地包含规划道路面积428.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3.按现状供地。
(四)建设规划要求: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国家有关规章规范实施。其中,1.201508号宗地含规划道路用地683.7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2.201509号宗地含规划道路用地55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3. 201510号宗地含规划道路用地428.3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须由竞买人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不予确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2-02-15 09:59
2022-02-15 09:54
2022-02-15 09:52
2022-02-11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