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选择贷款年限要考虑这几个方面:自身经济能力、利息的可承受程度、能力等。
1、 自身经济能力
借款人申请贷款,自己要考虑对应的月供能不能承受,银行也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评估,防范自身风险。
月供占借款人月收入30%左右时,不会对借款人生活产生太大影响;银行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时提供收入证明,且需要满足月收入能够覆盖月供及其他负债的2倍,也就是说借款人的月供不能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0%。
2、 利息的可承受程度
在贷款方式、额度、利率都一样的情况下,贷款年限越长所需支付的总利息越多。
3、 能力
借款人的能力对贷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收益率和贷款利率的差值。如果在同等期限内,收益于贷款利率,借款人选择较长的贷款期限,不会因为总利息多而产生较大的心理不平衡。
贷款初期在选择贷款年限的时候可以根据当时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贷款后期,如果经济情况变好,可以选择提前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也可以达到减少贷款利息的效果。
1.公积金贷款长贷款年限
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结果,取短年限为申贷人的长贷款年限。
1)按贷款人年龄计算
一般住房公积金:70-夫妻双方年龄较大的一方;
2)按房龄计算:
砖混(混合):47-房龄;钢混(混合):57-房龄。
3)贷款长30年
注:当借款人的月缴存额达到上限时,长贷款年限缩短。
2.商业贷款长贷款年限
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结果,取短年限为申贷人的长贷款年限。
(1)按贷款人年龄计算
65(部分银行可放宽到70)—借款人年龄。
(2)按房龄计算
50(各银策有差异)—房龄。
(3)长不超过30年
注: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规定,借款人所购房屋为二套的,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具体情况请咨询各地区分行。
3.组合贷款长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买房,计算贷款年限时需要分别计算出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的可贷年限,取两者较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