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定金收多少通常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因此卖方总觉得多收点定金于自己而言是件好事,但其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这就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了。
一、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那么定金多收取20万元,如果你收了买方30万,多出来的那10万就无法收到法律保护,而买方也可能因不愿承受风险而放弃购买。
二、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方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即使为了不让自己承担巨额损失,定金也不应该收得太多。